--424名“散工”领到补贴63.2万元
9月2日,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我市424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63.2万元。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完全等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动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势的总称。灵活结业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从目前情况来看,灵活就业的主要形式有非全日制就业、临时就业、派遣就业、自雇型就业、独立就业、家庭就业、兼职就业以及远程就业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范围,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在就业以后,在社会保险部分原本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近年来,在我市各项就业政策的帮助下,不少就业困难人员又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实现了再就业,但是仍然有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受年龄等因素制约,自能靠打散工维持生计。推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不仅可以提高我市的就业率,也可以让这一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到政府的补贴,得到真正的实惠。
近三年来,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今年7月底,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累计为632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了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1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