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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555”“4050”并轨人员2010年一季度、二季度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0-12-31   来源:   点击数: 288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555”“4050”并轨人员2010年一季度、二季度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金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0〕13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555”、“4050”并轨人员2010年一季度、二季度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费拨付给你们,请接通知后尽快来我局办理手续。同时,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一、收款收据;
    二、上次个人领取生活保障签字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填报逐月减少人员花名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并轨人员  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金  通知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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