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555”、“4050”并轨人员2010年一季度、二季度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费拨付给你们,请接通知后尽快来我局办理手续。同时,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一、收款收据; 二、上次个人领取生活保障签字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填报逐月减少人员花名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并轨人员 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金 通知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